各相关部门及生产车间:
为贯彻落实《武穴市危险化学品领域违规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司危险化学品领域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专项整治小组
1. 小组成员:
组 长:邓佰能
副组长:吴祖彰、孙长友、安国盾
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2. 职责分工:
组 长:全面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成 员:负责各自部门内的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整治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压实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作业安全管理水平,防控违法、违规、违章作业行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三、整治重点内容
根据《武穴市危险化学品领域违规作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整治:
1. 操作规程管理
2. 作业人员管理
3. 岗位作业管理
4. 作业现场和设施设备管理
5. 岗位应急管理
具体整治内容详见附件《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违规作业整治清单》。
四、整治工作安排
1. 宣传动员阶段(2025年2月底前)
- 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 组织员工集中观看违规作业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
- 以作业安全为主题对员工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公司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整治工作提供具体方向,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
2. 自查自改阶段(2025年3月至4月底)
- 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将违规作业整治清单纳入日常隐患排查工作,同《“错题本”专项行动》相结合,认真检查各岗位违规作业问题,建立台账。
- 对发现的违规作业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确保整改到位。
- 整治小组按照分工开展专项排查,并对各部门自查自改情况进行指导,重点帮助各部门理解违规作业的整改措施。
3. 整治验收阶段(2025年5月底前)
- 专项整治小组对各部门问题清单整改情况进行验收,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4. 总结提升阶段(2025年6月1日至6月30日)
- 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梳理好的做法,剖析问题不足。
- 对各部门专项整治的工作质效进行通报、警示,推动公司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 通过总结评估,推动互学互鉴、完善制度措施、健全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部门负责人和安环设备管理员要亲自组织,全程参与。
2.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 各部门要加强宣传动员,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通过班组活动的形式组织员工观看违规作业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参与问卷调查,部门员工参与率要达到95%以上。
3. 明确责任,严肃考核。
- 原料药1车间、原料药2车间、原料药3车间、设备动力部(机修、电工、动力人员)、物流部、环保部(污水站操作人员)此次安全活动参与率未达到95%的,考核部门绩效500元。
- 自查工作落实不到位,专项整治小组排查时发现的隐患未在自查台账中记录,按照每条隐患50元对属地部门进行考核。
- 整改工作落实不到位,专项整治小组验收时仍未完成整改(特殊情况需进行说明)的项目,按照每条隐患100元对属地部门进行考核。
3. 及时总结,持续改进。
- 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整治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经此次整治发现的隐患列入本部门安全隐患“错题本”,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六、附件
《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违规作业整治清单》
附件
危险化学品(化工)企业违规作业整治清单
一、操作规程管理方面
1.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责任部门:原料药1车间、原料药2车间、原料药3车间;
2.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
责任部门:安全管理部;
4. 未制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责任部门:安全管理部;
5. 未建立异常工况安全处置管理制度等。
责任部门:安全管理部;
二、作业人员管理方面
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责任部门:安全管理部;
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新招的危险工艺操作岗位人员未在有经验的职工带领下实习 2 个月就独立上岗作业;
责任部门:原料药1车间、原料药2车间、原料药3车间、中控室;
3. 从业人员不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包括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等相关情形);
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
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少于48 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少于 16 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少于 72 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少于 20 学时等。
责任部门:安全管理部;
三、岗位作业管理方面
责任部门:原料药1车间、原料药2车间、原料药3车间、物流部、环保部、设备动力部、安全管理部;
1.未按照企业操作规程要求开展作业;
2.未按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开展作业;
3.未按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作业;
4.未落实变更管理制度(包括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主要负责人、原料、工艺路线、产品、关键设备方面发生的变化未纳入变更管理,或者在变更时未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等相关情形)等。
四、作业现场和设施设备管理方面
1.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或者储存数量不符合规定;
责任部门:原料药1车间、原料药2车间、原料药3车间、物流部、环保部;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
责任部门:物流部;
3.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
责任部门:原料药1车间、原料药2车间、原料药3车间、物流部、设备动力部;
4.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未按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管道进行检测、维护;
责任部门:设备动力部;
5.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责任部门:原料药1车间、原料药2车间、原料药3车间、设备动力部;
6.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责任部门:安全管理部;
7.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责任部门:原料药1车间、原料药2车间、原料药3车间、设备动力部、物流部;
8.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责任部门:设备动力部;
9.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责任部门:原料药1车间、原料药2车间、原料药3车间、设备动力部、物流部;
10.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设备、管线及管件发生泄漏,未妥善处置仍继续运行,或者打卡子带病运行、未采取有效措施彻底消除隐患;
责任部门:原料药1车间、原料药2车间、原料药3车间、设备动力部、物流部、环保部;
11.使用淘汰落后安全技术工艺、设备目录列出的工艺、设备等。
责任部门:设备动力部、安全管理部;
五、岗位应急管理方面
1.异常工况现场处置时,同一部位进行交叉作业;
责任部门:原料药1车间、原料药2车间、原料药3车间、设备动力部、物流部、环保部;
2.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处置危险区域;
责任部门:原料药1车间、原料药2车间、原料药3车间、设备动力部、物流部、环保部;
3.同一装置区内现场处置存在人员聚集等作业行为;
责任部门:原料药1车间、原料药2车间、原料药3车间;
4.应急预案体系不完善,缺少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未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
责任部门:安全管理部。